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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了你的大西瓜的小说下等金丝雀季氏,季柏屿,那双全文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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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柏屿被认回去那天,人人都夸我好运,居然能傍上季氏集团的小少爷。

而在那之前,季柏屿是和我一样出身凄惨的孤儿。

最难的时候,我们一起去垃圾桶里捡吃的,一起睡过公园的长椅,一起被街头小混混抱头围殴。

但我们始终没有分开。

我们就像是两只可怜但顽强的小兽,依靠彼此给予的一点温暖熬过一个个寒冬。

我们没有被苦难打败,反而在绝望中愈发坚定彼此的重要性。

季柏屿很聪明,也肯用功。

高考那年,他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。

可是靠收废品和打零工赚来的钱支撑我们读完高中就已经很艰难了。

于是我偷偷藏起了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,一脸轻松地告诉季柏屿:

“反正我也没有考上大学,不如我去打工,供你读书吧。”

也不知道是天赋不行,还是每天偷偷打零工占据了太多时间,我的成绩一向很差,尽管这回侥幸考上了大学,和季柏屿的成绩相比仍是惨不忍睹的。

与其两个人都上不了大学,不如让更优秀的那个人有机会达成梦想。

但季柏屿却不愿意。

他说:

“没有栩栩的大学,我一点也不想去。”

说这句话的时候,他的脑袋就像一只毛茸茸的球体,撒娇般蹭着我的脖颈。

我当然不能让他任性。

那么好的大学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,他怎么能说不去就不去呢?

我把他推开,义正言辞地告诉他:

“阿屿,你必须要去读大学。只有读了大学,你才能赚到钱让我过上好日子啊。”

我已经忘了季柏屿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的,只记得他紧紧地抱住我,反复地叫我:

“栩栩,栩栩......”

大三的时候季家找到了他。

那天,他跪在他的爷爷面前,无比坚定:

“栩栩不走,我也不走。”

季爷爷最终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,只是在经过我的时候说了两句话:

“小姑娘,你的运气很好。”

“不过任何好运都不可能维持一辈子。”

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大理石铺就的光滑地面上,眼前却总是时不时浮现出当年和季柏屿一起走过的,满是泥水的羊肠小道。

我们一起采野菜,摘野果,分享同一个馒头,也一起相拥着躲过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。

那些细密的雨珠串连成如今我眼前的水晶灯塔。

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幢金碧辉煌的建筑。

季柏屿大三那年就进入了季氏集团,但他一次也没有带我来过。

他说,那样的地方我适应不来。

真可笑,荆棘丛生的泥沼我爬得出来,光辉灿烂的摩天大楼我却适应不来。

我趴在人行道的花坛上干呕,只觉得要把心肝脾肺肾都呕出来。

吐到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吐之后,我撑着石板,勉强坐在地上,脑门上的青筋却一突一突的,像是要从我的脑袋里跳出来。

视线范围内,不合时宜地出现一双精致的高跟鞋。

我抬头看去,竟然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。

郁漫将我带到附近的一家咖啡厅。

她始终戴着墨镜,红唇轻抿,神情凛然不可侵犯。

对比之下,我的邋遢形象尤为惨烈。

即便如此,她还是顾及形象地问我想要喝点什么。

我自然是喝不下的。

郁漫也不强求,自顾自点了一杯:

“你倒是和我想象中很不一样。”

她若有似无地低下头,我却像只被踩中尾巴的猫,“蹭”地把满是伤疤和老茧的手藏了起来。

读高中的时候,我每天都在为钱发愁。

学费是钱,每天的食物是钱,过冬的衣物是钱。

可是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能做的工作很有限,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工地愿意要我。

一放学,我就去那里挑沙子、捡砖块、绑钢筋。

包工头可怜我年纪小又是女孩子,没让**太重的体力活,却也不想白付给我工资,所以我每天必须完成双倍的活,才能长久地留在那里。

手上的老茧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。

郁漫又抿了一口咖啡,握住杯把的纤细手指格外白皙美丽:

“我想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找你?”

“我和柏屿要结婚了。他如果非要养着你,我也不是不能答应。但金丝雀就应该要有金丝雀的自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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